声音开关

语速

放大

缩小

鼠标样式

大字幕

重置

退出服务

|

搜索
您当前的位置:石嘴山市院 > 石检动态 > 正文
【公告】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关于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成效的公告
2021-07-13    来源:    作者: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分享至:
分享到微信
2021-07-13

   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工作启动以来,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紧盯“筑牢政治忠诚、清除害群之马、整治顽瘴痼疾、弘扬英模精神”四大任务,以自我革命的精神,坚持政治性、注重精准性、突出实效性,取得了一定成效。现将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成效予以公示,诚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。

    一、整治违反防止干预“三个规定”情况

通过组织开展“万长”大宣讲、“三个规定”专题培训、签订承诺书、编印知识手册、定制“三个规定”彩铃,在全社会营造落实防止干预司法“三个规定”浓厚氛围。制定完善相关制度,组织干警填报违反防止干预司法“三个规定”自查事项报告表,督促检察干警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贯彻落实好“三个规定”,着力解决不如实填报、不及时填报、选择性填报等问题,并制定《执行“三个规定”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工作细则》,推动常治长效。

    二、整治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、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、违规参股借贷情况

主动联系市场监督管理局、税务局发函排查本院干警及其家属是否存在违规经商办企业、参股借贷等情况,着力解决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、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、违规参股借贷等情况,制定《石嘴山市检察院干警配偶、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跟踪监管和核查办法》。

    三、整治有案不立、压案不查、有罪不究情况

通过案件自查、重点案件评查等方式,对2018年以来全市两级院办理的无罪、撤回起诉案件、不捕、不诉案件、涉黑涉恶案件、职务犯罪案件等重点案件进行集中排查,交叉评查,对发现县区院存在的有案不立、压案不查、有罪不究情形进行了通报,并及时整改。

    四、整治违规违法减刑、假释、暂予监外执行监督不利情况

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专项监督方案,采取以岗摸排督自查、以案评查促自查、专项监督助核查等方式,全面排摸1990年以来办理的“减假暂”案件底数。针对发现的问题,以制发检察建议、纠正违法通知书等形式督促整改,并形成“一案一报告”。

    五、整治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、充当司法掮客情况

委派干警至石嘴山市律师协会查询2012年以来具有检察员、助理检察员、检察官办案身份的人员,未发现从事律师职业、担任律所合伙人和设立人及充当司法掮客情况。

    六、整治党员干警信仰宗教情况

通过个人自查、谈心谈话,签订承诺书,教育引导规范党员干警行为。经排查,未发现我院党员干警存在信仰宗教和参加宗教活动的情形,制定了《石嘴山市检察院党员信教参教常态化排查工作办法》。

    七、整治办人情案、关系案、金钱案情况

公开举报电话、邮箱、网址,畅通群众关于政法干警办理关系案、人情案、金钱案的举报渠道,通过案件自查、重点案件评查等方式,对2018年以来办理的案件通过自评、交叉互评等方式全面摸排,未发现检察干警办人情案、关系案、金钱案问题线索。

    八、整治执行不作为、乱作为情况

核查2018年以来刑事财产刑执行监督、民事行政执行监督案件,运用“线上+线下”评查方式,落实分级管辖、分线条自查和抽查的方式进行评查核查复查,对核查中发现的不规范问题,发出检察建议进行整改。

    九、整治执法服务态度生硬情况

通过组织干警自查、全面排查、听取律师、政法单位意见建议、受理信访举报投诉等方式,促使检察干警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,优化服务群众态度,提高执法服务质效,推出《石嘴山市人民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一次性告知工作制度》,优化一站式服务质量。

    十、整治检察监督中其他司法不规范问题情况

对检察监督中存在的不担当尽责、就案办案等问题及检查、通报、评查发现案件中存在执法不规范的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,通过建立健全相关办案制度,予以整改。

    随着顽瘴痼疾整治工作不断深入,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坚持把“当下治”与“长久立”相结合,边整改边总结边提升,着力把教育整顿中的经验做法转化为工作制度和机制创新,制定了一批实施细则,印发了一批规定、办法,同时结合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实践活动,践行检察为民初心,切实把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。

【编辑】:
【来源】: